蔡唱個人簡介
蔡 唱,女,湖南瀏陽人,1972年生,副教授,武漢大學民商法專業博士生。專業方向為侵權法和合同法。
一、求學和工作經歷:
1.1990年——1994年于中南政法學院經濟法系學習,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專業為經濟法
2.1999年——2002年就讀于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專業為國際法
3.2007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取得民商法專業博士學位
二、科研成果
(一)課題
1.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不作為侵權責任研究》,課題編號(08JC820012)
2.主持:《中國不作為侵權行為的法律構建》,湘哲社領字[2006]02號,06ZC56
2.主持:《不作為侵權行為研究》,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湘財教指(2006)54號
3.參與:《新世紀高校女教師素質模式及培訓體系研究》,湘財教指2005(46號)05C567
4.參與:《中小企業無形產權管理的法律問題研究》,湖南省教育廳科研課題,2004年結題,被評為優秀課題。
(二)著作和參編教材
1.獨著:《不作為侵權行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3月版
2.合著:《留置權制度比較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07年1月版。
3.參編:《世界貿易組織法律制度》,中國方正出版社,2001版。
3.參編:《國際私法》,湖南大學、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版
此外還參加了《經濟法》、《商法學》等教材的撰寫工作。
(三)發表學術論文
在《中國法學》、《法學評論》等刊物發表了學術論文二十余篇,其中CSSCI收錄9篇。
1.《不作為侵權行為的發展趨勢》,載于《法學評論》,2008年第1期。
2.Elements of Omission in Tort, China Legal Science,2007.
3.《論旁觀者的不作為侵權行為——以民事救助義務的確立為視角》,載于《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7年第2期。
4.《不作為侵權行為的要素和定義》,載于《湖南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
5.《因生命健康權受到侵害所致反射損害研究-兼評我國民法草案的相關規定》,載于《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1期。
6.《侵害生命權之非財產發射損害賠償研究》,載于《湖南商學院學報》2005年6期。
7.《我國信托法之缺陷及補正》,載于《法律適用》2004年第8期。
8.《論消費信用權的法律保護》,載于《消費經濟》2004年5期。
9.《先例判決與中國民商判例制度構建》,載于《求索》,2004年2期。
10.《英美判例法與我國判例制度的建立》,載于《湖南商學院學報》,2004年3期。
11.《WTO框架下外貿代理的法律完善》,載于《湖南社會科學》,2004年2期。
12.《商業信用權的法律保護》,載于《時代法學》2004年2期。
13.《中外法律服務承諾比較研究》,載于《湖南商學院學報》,2003年6期。
14.《法律服務貿易壁壘及減少趨勢》,載于2003年1期《法制》。
15.《關于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的法理分析》載于2003年10期《法制月刊》
16.《中國民商判例制度之建立——判例法的啟示》載于《零陵學院學報》,
2004年1期。
17.《中國法律服務業法律完善》載于《經濟與法》,2002年10期。
18.《WTO爭端解決機制及對國際法的發展》,載于《湖南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2年1期。
19.《BOT投資方式的法律思考——兼談其在我國西部開發中的價值》,載于《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2年1期。
20.《迎接入世挑戰:成立公司制律師事務所》,載于《經濟與法》2001年4期。
21.《中國入世的宏觀法律思考》,載于《湖南商學院學報》,2000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