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犯罪情節輕微”與“不需要判處刑罰”的關系

    張彥 已閱37901次

    查看此書介紹或購買此書


    有人認為“犯罪情節輕微就可以成為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條件”。根據這一觀點,屬于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案件的不起訴決定書,不起訴理由部分只寫明“犯罪情節輕微”也是足夠的。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則明確指出,“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犯罪情節輕微。也就是說,行為人的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危害后果都很輕。
    2.不需要判處刑罰。也就是說,行為人的犯罪情節輕微,并且其已經認罪、悔罪,對其沒有判處刑罰的必要。只有在既犯罪情節輕微,又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情況下,對行為人才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對免予刑事處罰的行為人,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非刑罰方法處理。

    綜上,犯罪情節輕微與不需要判處刑罰共同作為可以免除刑事處罰的條件。因此,該類不起訴決定的理由除了要寫明“犯罪情節輕微”之外,還必須寫明達到了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標準。

    我們調查了1659份相對不起訴決定書,發現有153份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作出不需要判處刑罰的認定,其中有18份的不起訴理由部分只說明了“犯罪情節輕微”,約占12%。

    【不當例】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庹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庹某不起訴。

    【正例】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閆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但具有自首、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諒解的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閆某不起訴。

    [分析]這兩個示例都是認為被不起訴人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但是第一個示例只說明“犯罪情節輕微”,沒有說明不需要判處刑罰的理由,說理不足。第二個示例除了說明“犯罪情節輕微”之外,還說明“具有自首、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諒解的情節”,體現出了不需要判處刑罰的理由。

    犯罪情節輕微指的是犯罪行為本身,不包括犯罪后的表現,如自首、立功、認罪悔罪態度等。但因為犯罪嫌疑人是否認罪悔罪,是檢察機關考慮是否實行酌定不起訴的條件,檢察機關不應當對不認罪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所以犯罪嫌疑人如有自首、立功等。情節都要在說明犯罪情節輕微之后具體說明。實踐中,犯罪后的自首、立功等情節,包括與被害人達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諒解、積極賠償或已返還等大部分情節都在不起訴決定書中作了說明。

    【正例】本院認為,王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情節,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獲得諒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

    [分析]本例犯罪情節輕微,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不起訴決定書在說明了“犯罪情節輕微”之后,還說明了“具有自首情節”,是恰當的。

    除了犯罪后的表現,其他一些情節也會成為起訴與否的考量因素,所以,也有必要說明。

    【正例】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張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系初犯、偶犯,明知他人報警在現場等候,到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且已對被害人進行民事賠償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被害人對本案的發生存在重大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

    【正例】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熊某蒼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其系初犯、偶犯,與被害人熊某英系親姐弟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

    [分析]上述第一例為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情形,不起訴理由部分除了說明犯罪情節輕微之外,還說明了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節,且已對被害人進行民事賠償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被害人對本案的發生存在重大過錯,說理更充分。上述第二例中“系初犯、偶犯,與被害人熊某英系親姐弟關系”,對犯罪情節輕微作了進一步闡釋,說理更充分。

    摘自《不起訴決定書制作要義》p120-123頁,中國檢察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內容簡介:《不起訴決定書制作要義》是繼我們課題組剛剛完成出版的《檢察機關刑事起訴書制作要義》之后的又一科研成果?!恫黄鹪V決定書制作要義》是在起訴書制作要義的基礎上,以基本相同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展開的,包括建立不起訴決定書大規模的語料庫,作語言層面細致的梳理與篩查,以問題為導向,尤其是找到與高檢院模板規定不一致的問題,就存在的問題進行統計和分析,并邀請優秀檢察官召開座談會集中討論,多次討論之后,形成統一意見,找出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案。法律人和法律語言研究者的對話研討碰撞出法律與語言交叉學科的研究新理念,體現了本課題研究與司法實踐、與法律人深度結合的創新精神和學術研究的服務精神。 作者張彥博士按照不起訴決定書的語篇結構順序,對篩查出的問題像繡花一樣精細又潛心研究,追求完美。比如,作者篩查發現,不起訴決定書制作中的諸多關鍵要素表述花樣繁多、不統一、不規范,作者對同一要素存在的不同表述作了詳細統計,條分縷析地給出具體數據,顯示出此類問題存在的程度,并進一步作出了分析,對每一個問題都從法理或語言學角度給出了規范意見,體現了作者堅持理論來源于實踐、從實踐中汲取營養、經過提煉總結升華又去指導實踐的研究思路,從中可見其嚴謹的治學態度和可貴的工匠精神。 不起訴決定書要說明作出不起訴決定的道理,必須敘明所認定的事實,必要時列明證據,最后依據相應的法律來認定并作出不起訴決定。作者遵循《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的“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的要求,在《不起訴決定書制作要義》中專門對不起訴決定書的說理展開了研究。對絕對、相對和存疑這三類不起訴決定書目前所存在的事實說理(包括列明證據)和法律說理問題作了全面梳理與分析,用數據告訴讀者目前絕對不起訴和相對不起訴決定書事實表述重點不突出的有21%,相對不起訴決定書未按要求列明證據的高達81010,存疑不起訴決定書機械使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一套話的高達95%,等等。這些研究對于改進不起訴決定書說理問題有較突出的指導意義。以存疑不起訴決定書機械使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一套話為例,事實如何不清、證據怎么不足,都沒有具體說明,從說理的邏輯上來說,這就割斷了事理到法理之間的關聯,而且這種表述過于籠統,導致不起訴決定書的制作千文一面,缺乏個性和針對性。這一論述明確地解釋了為何人們普遍覺得存疑訴決定書缺乏說理,找到了問題的癥結,從而也為解決不起訴決定書缺乏說理這一問題指出了一條路徑。 法律語言作為法律的載體,它是表述法律內容的語言,所以法律和語言之間是內容和形式的關系,法律內容決定其語言形式,一定的法律語言形式為一定的法律內容服務。從這個法哲學的邏輯起點出發,我們認識到:法律語言學是研究法律語言的應用,它的研究成果一定是揭示出法律語言是怎樣的一套話語體系,這套話語體系如何為表述法律內容服務。源于這種法律與語言之間的關系,作者在《不起訴決定書制作要義》中,苦苦追求不起訴決定書制作的規范話語體系,并實現了這一目標。

    淘寶鏈接: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38n.10677092.0.0.11891debVv4OSE&id=577308631751
    微店鏈接:https://weidian.com/item.html?itemID=2599058997

    聲明:該書摘由本站掃描錄入,僅供介紹圖書使用,錯誤在所難免,引用時請與原書核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圖書館

    .

    .

    国产一级在线观看福利大全,国产99视频精品免费观看9,国产麻豆三级在线观看,午夜一区二区福利视频,国产精品特级露脸视频